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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离婚后多久会后悔 离开你以后我再也没有遇到爱情

(一)逃离

结婚10个月零24天,凯就心平气和地和我商量离婚的事了,仿佛我们之间从来与爱情无关。强烈的自尊驱使着我的倔强,点头,好啊。

看他眼里掠过一丝讶异,我心里冷冷地得意。当浓浓的烟味被一个关门屏蔽在书房内时,我突然把不到自己如珠连滚的脉象了。

第二天一起上医院,他签字,我住院。

三天后,我腹内六个月的什么结晶就在高科技手段下被制造为医院的垃圾。从针水起作用到阵痛到分娩再到移床,整个过程只是痛,身体和灵魂都在争抢着做隐忍的首席。

一周后,凯去了F省,我则在亲友疼惜的目光中坐上了到I国的班机。

陌路,原来如此简单。

(二)炼狱

简直就是炼狱!住在闷热潮湿的出租房里,我不禁抱怨刚死于车祸的朋友。

才到I国第二个月,那个“花言巧语”骗我过来投奔的好友就被超重飞卡送进了天堂。

他父母早逝,又没结婚,真是去得了无牵挂。只是苦了我。刚磕磕绊绊地学会从一数到一百,蹩着那讲一二十遍本地人才做恍悟状的问候语,我租下附近的一间小屋,开始了隐姓埋名的离婚疗程。

夜夜枕着泪水和回忆,在黏汗的湿热中无眠。这是个热带国家,蚊蚁成群来与我为伴,丝毫不管有没有老感情,亲热地不是吸血就是啃肉。原来不是熟了才亲近,也不是疏了才远离。

卧着凉席,我点了一支本地烟——生平第一支烟,想起一句话,“我把你的名字写在烟上,吸进肺里,离我心脏最近的地方。”可当我把凯的名字吸进去时,肺只顾着猛烈的以咳嗽来频震,他的名字早已碎得忘了亲近心房。什么地方啊,烟都那么劣。我皱眉,起身弄息了烟头,顺便按死几只正在觅食的蚂蚁。

由于产后没有好好休息,又处于极度悲痛和绝望中,我常常发烧怕冷。舌苔白得像涂了厚厚的石灰,手心毫无血色却时时处于高温状态,就像练了火砂掌,只是心跳得振颤,无论坐躺,满世界都在我眼前有节奏地雀跃。各处动脉在皮下不安分地跳着,看着手腕手心和指缝随心脏有规律澎湃着思念,才发现很多东西藏得那么肤浅。可把脉时,只觉细弱微急,不似那么汹涌,原来眼睛看到的也不一定就是真的,就像我对离婚的默然。

大多时候以回忆为食,关了门,竟自躺着,分不清昼夜,昏昏沉沉地任胃痛伴着思忆时而清醒时而迷糊。三四天泡包方便面来延续生命。感觉灵魂随着肉体在缩水,离散。梦魇的频率大大增加,还有好多次都在恍惚中看见自己灵魂自肉体飘出。我静静地在等待中活着,感受行路时似乎离地三尺的御风飘移。死神偶尔对我笑笑,并不说话。遗弃我的,不只人间,还有冥界。粗糙的舌舔着干裂的唇,对镜子笑了。我要喝水。就在起身的瞬间,世界一片黑暗,脑子里轰的一声就什么都不知道了。

睁眼时,夜如我杯里残留的咖啡般浓稠,渗入眼里,苦进心里。开门,吸口月光,转身瞥见镜子里一条细细的线在脸上怪异地笑,拉灯,抚着左颊自怜。心痛还是伤痛?似乎一时都麻木了。蚊子,只有这些嗜血的生物还在夜里愉快地嗡嘤。

又躺了好多天没出门,突然在一个早晨,听到有人唤我的名字,吵吵嚷嚷,由远及近,然后看到凯归来的身影,还没来得及高兴,就被惊天动地的擂门声吵醒了,开门,是很多讶异的眼,房东看到我后点头笑着致意,嘴里叽里咕噜着我听不懂的东东,然后和邻里们一起消失了。呵,担心什么呢?我还活着。抬头,晨光刺来,深深、深深的痛。

关上门,想到了死亡的问题。关于自杀。首先是割腕,记得初中时有个女同学割腕自尽未遂,返校后给我看她缝了五针的左手手腕,说,好痛啊。我一时皮麻骨酥,不行不行,对自己下不了手。接着想到吃药,可是这里人生地不熟的,难,再说如果发现被抢救要受灌洗之酷刑,不妥不妥。然后呢?上吊,听说很痛苦,到时舌头在绳子作用下还会伸出好长,不雅不雅。还有什么?跳楼,哎,摔死了倒好,摔不死落个残废就惨了,再说跳楼这个工作我一直认为是作秀,死得有自我炒作之嫌,如同卧轨和撞车,太曝光了,不合我低调的性格,三者都被否了。投河吧,虽然一直想着死后骨灰要撒到海里去,可那是飞灰的事,要以肉身代之还是不大敢行,一是旱鸭子的我尝过几次水里自由落体乱扑被呛的难受,二是沉下去总要浮起来,浮起来的形象,哎,太不体面了。其他呢,还有……

头要炸的时候,我就停止了所有关于死的假设和推论。既然都要推翻,为何要假设呢?既然没有结果,为何要推论呢?结婚是假设吗?可是被离婚推翻了。离婚是结果吗?为何结婚时没有推论出?

第二天,我起来收拾房间,洗东西,打扫卫生,然后在邻舍的议论声中出门采购了。

末了还买些书回来,既然不想回国,也懒得换地方,就姑且着适应吧。

(三)孤痛

渐渐地开始半通不通地和周围人简单交流了。认识我那位故友的人偶尔和我说说他生前的事,说他在这里原来有个女朋友,同居了很长时间,后来不知怎么消失了;又说起他的工作,似乎境况不大好,我也听不出个一二,反正他死之前,对我挺大方的,虽然他这人喜欢充胖子,但良心挺好,否则我也不会过来。哎,怎么就去了呢?

我住的地方在学校附近,一大片都是出租屋,这里的学校很奇怪,没有宿舍,学生都自己在外租房。虽然很多高校集中在这里,但已属于郊外了,离城很远,本地人都是巧克力肤色,还喜欢穿暗色的服装,皮肤配上着装整个色调都是昏黑,似乎裹着不可告人的哀愁。

在朋友介绍下,我开始给两家华人的子女补习汉语,一周四次,每次两小时,倒也轻松,报酬也不错。

9月以后,常常会看到很多白种人的面孔,据说是艺术学校的政府交换生。到11月时,离我住处不远的地方开了一家咖啡店,第一次看到时感觉很突兀,贫穷落后的穆斯林乡村里,突然有一隅散发着浓浓的典雅和时尚,新鲜的气息。想来是为了赚那些又吸烟又喝咖啡的外国人银子而建的吧。

一周后,我也坐到了这间乡村咖啡屋的一角,这里都是外国人,不说本地话也不说英语,反正每张桌子一个世界,而我的世界里只有我一人而已。灯光很昏暗,但不是情调的关系,而是这里供电不足,每家用的灯泡都劣质到了极点。我有时看看书眼睛就生疼,只是在这里,好像很合调调。原来使用价值也是因时因地而异的。那爱情呢?如果我的爱情用在凯身上就像用来看书的灯光一般不堪,那么哪里才是我爱情的咖啡屋?在哪里我的爱情才有情调?

和服务员要了一支烟,这里的烟都是零卖,饭馆里也是一样。涩涩的烟味混着苦苦的咖啡,进到胃里是一种很奇怪的感觉,就像那块桌布的抽象艺术一样,让我的痛楚也异化了。其实,我更需要一点酒精。咖啡让我更清醒得记得和凯在我们的小窝里煮咖啡的温馨,是的,我该要点酒来沉睡。

回到房间,咖啡激起的兴奋让人无法入睡,回忆起凯的唇,湿湿的温热似乎还在向空气里散着氤氲,柔情未尽心已寒。真的有过曾经吗?烟圈只顾着妖舞,不回话。他也在吸烟吧?我若是他手中此时的烟,该多幸福……一瞬间,又恨起自己的卑微来,爱情,让灵魂降格!我疯狂甩头,散发凌乱了一身,打掉了烟头的赤红,看着几根发着焦臭味的发丝在痛苦中扭曲收缩,我感觉自己吃了摇头丸。心脏突然跳得厉害,我的手捏着那只灭了的烟在空中抽搐着曲线,划出一圈一圈的绝望,继而全身都开始机械震动。

我以为要死了,死在五杯黑咖啡里。颤抖着摸过手机,好想给凯短信,可是我根本连按键的能力都没有。躺倒,半小时后,死神就懒得和我开玩笑了。我狠狠狠狠地埋怨了命运一夜。

直到晨光从门缝窥探到手上的结婚戒指时,我才开始有了朦胧的感觉。于是昏睡。

(四)过客

第二次到乡村咖啡屋时,已经是一个多月后了。

日落时开始下雨,学生来电说不上课,我于是撑把伞出来转悠,见到coffee bar 几个字时,就被双脚带进来了。

人不多,可能时间早的关系,只有两张桌子坐了人,靠门的那张是两个高挑白皙女人,一个妖艳一个清丽,都很养眼,我不经多看了几秒,并对比着她们的美,猜想她们的性格。很喜欢欣赏身边的美,没有阶级,没有年龄,没有性别,没有任何界限,不只人,还有大自然的一切。

似乎被我盯得不自然了,她们借着吐烟圈瞬间,弹着烟灰,往我这边看看,然后继续若无其事地聊天。我冷然地掠过她们的脸,把目光投向另一张桌子,手里把玩着桌上的小魔方,似乎刚才对她们的目光赏玩也和手里的把弄一样不经意。

这间吧本也不大,一共就8张桌子,大概因为下雨的缘故,感觉今夜咖啡的醇香中有一莫名的潮湿,一种冷寂在空中流动。当我的指尖触碰到滚烫的杯身时,身体不由打了个寒颤。

音乐在流淌,点了一首John Den凯r 的Leaving on a Jet Plane,听到 Don’t know when I’ll be back again的时候,我想到了凯,眼泪就转啊转的,提提嘴角想笑,却已有一滴不小心渗进了杯里,浓黑的咖啡因子迅速向周围扩散,继而又聚拢接纳了它。泪和咖啡本是不同的两种东西,相互融合也只那么短的时间,为何两个有感情的人却经不起岁月的考验呢?凯,我们就那么难磨合吗?面对不喜欢解释的你,我又能如何?

Hello!定神时,一只手在我面前,指尖微微上翘,柔软,纤长。抬头,是男孩一双友好的眼睛,不是本地人的样子,不知道什么时候进来的,大概我听音乐听得入迷了。伸出手,我也礼节性的打声招呼。可以坐这吗?当然。我大度的笑笑。

是个泰国人,满口泰式英语,胡乱应了几句我就不想搭理了,问题多得烦人,我讨厌别人总问我问题,这让我更加想念凯的内敛和深沉。他说在附近见过我几次,总是低着头,行色匆匆的样子。我笑笑,“是吗?”他说,“你笑起来的样子很甜,为何常皱眉?女孩子多笑笑会更美丽。”我用眼睛挤个笑容给他,哦。

末了,交换手机号,他执意帮我付帐,说是很高兴认识我。我也懒得客气,随他,一个谢字笑过去,认识你我也很高兴。话音未落我就在掂量自己话中有几分真诚,看看他的眼睛,很高兴的神情。我叹口气,心里说:小孩子。

此后他每天都给我发信,语法和口音一样让人不敢恭维,我只偶尔借着无聊回复一次,两个多月后,他的短信就淡了下来。原来坚持,那么不容易,我越来越关注身边的时限问题了。

再后来,他一两个星期发一条信,似乎像我突然发神经记起某个人一样地冒出来。

最后,他就消失了,放佛从来没出现过,没有感情的东西当然不需要维系。

(五)放松

九个月后,我住进了一栋高大宽敞舒适的楼里,里面有女佣为我打扫卫生,为我洗衣叠被。我尽情的享受着近乎奢华的生活,同时关注着这一切的时限。

此前一个多月,我又去咖啡屋,偶然就认识了一对华人兄妹,妹妹汉语很好,哥哥能说一点但不识字。初次见面相谈甚欢,他们都会放声大笑,那笑声的光波可以震撼阴阳两界——我当时就那么想的。由于是华人且爽朗,两个多小时的座谈我们就成了好朋友。

此后这个34岁了还像个小孩子的哥哥F开始对我发起猛攻,每天都要开车来接我出去吃饭或游玩。遇到我作家教时,就送我到学生家,末了再接我回来。他常常给我买小点心,买小首饰,买小精品,还买书买碟,他在我身上大笔大笔的挥霍着仿佛不是钱的钱。

我们去城里的慢摇吧喝酒,去格调很高的咖啡屋听音乐,去星级中餐馆用餐。我们在山顶眺望,我大呼着凯的名字,响彻山谷,却越不过峰峦。F笑着看我,你喊什么?我说没有意义只是帮助出声,以此表达内心的高兴。我喜欢站在山顶对着世界呼啸,仿佛那匹孤独的野狼就是我。我们在海边逐浪,我在白白的沙滩上一遍又一遍写着凯的名字,写着我刻骨的爱情,浪一层又一层地涌来退去,带走了我的文字,却带不走我的思念。F笑着问我,写什么呢?我说这是一首诗,一个伟大的诗人写的。他看着“诗”摇头。我放声大笑,余音在海面荡啊荡啊,一个浪来,湿湿的回音冷透了心扉。

油价上涨时,我的房租也涨了。出租房还总是停电,在F妹妹的热烈邀请下我就暂时搬进了他们家。出租房没退,任它空着,我想等厌倦了我就回来。我知道什么都有时限。

生活还是一样的无聊,我们早上去吃早点,然后随处走走。呆房间里就看碟,这里有很多很多华语武侠片,新的老的,一应俱全,看完了再租再租,天昏地暗。

房间很空旷,也属于本地人那种不见天日式的建筑风格,24小时都得开着灯。但已经比我那出租窝好千万倍了,尽管和国内比起来不尽人意,不过可以洗热水澡,有空调,每天都有女佣为我服务,我很容易满足的,虽然心灵空虚。

他们家有三栋房子,在不同的地段,都是三层,很空阔的那种,占地面积就三四百平米,似乎这里房子不值钱,每栋一楼都是很大店铺,有工人守着,佣人住着,每天6点关门前她们去查账收钱而已。我住的这栋楼离他们常住地有些远,一开始他们两兄妹都过来陪我住,我们躺在2x2.5的大床上看碟,末了就一起睡。F知道我好酒,常会偷偷弄两瓶Whisky或Red Label过来给我解馋,这里的人是不喝酒的,如果女人喝酒更是被看作坏女人,似乎和坐台的没什么区别,所以我们都偷偷的,连叫女佣送杯子和冰块都免了,自己动手,怕被他父母知道。这洋酒虽然不及白酒古典醇香,不过总比没有的好,只是少了份情调。每次喝到飘飘然的时候,我就看见了那幢海边的别墅,空旷的天台上,我倚着凯,手指在白色的三角钢琴上跳动,我们望着海轻轻的吟唱,一曲完后,凯会给我一个温柔的吻。我曾经以为,那样的浪漫可以一生一世。

回神处总是充满了对F兄妹的厌倦,说不出来,无论他们对我多好,我依然品不出一丝人情味,曾经的一切让我在现实的落差下无可容身。

三周后F的妹妹就总很少出现了,问就说她母亲叫她留那边家里有事。于是只有F过来陪我。一开始我们看完碟就睡两个房间,再后来看至凌晨甚至通宵就躺一个床上了,用一个长长的抱枕隔在中间。F总吵着热啊热啊,虽然空调只有16度。我背着他自顾自地睡,很多时候眼泪静静地流,把我的梦流的湿湿的。

有一天F突然租来了《色戒》,我说我们两个看不合适吧,他说怕什么又不是小孩子。我笑笑,OK。那天晚上,我看得毫无感觉,他却一会儿下床去走几步,一会儿去楼下拿瓶冰水,连道好热好热。放到很暴露的场面时,他就假装去卫生间。我心里笑,呵,谁是小孩也不知道。

(六)出轨

一周后的一夜,当F从我身上下来时,不停地用生硬的华语道歉“对不起,对不起!我也不知道会这样。对不起……”

我冷冷地用鼻子笑笑,没关系,我累了,睡吧。继而转个身,不理他的尴尬与窘样。

也不知道是怎么开始的,刚才看着个幽默片高兴得忘乎所以,中间的“三八”抱枕不知甩到哪里去了,接着他挠了我身上一下,我本敏感,在床上咯咯滚做一团,他来劲了,不停挠我,我在自卫的空隙里也还击着他,再不久后扰痒变成抚摸,大笑变为粗喘,再然后,我的睡裙被掀起,他就这么进去了……

整个过程,F显得拘谨而慌张,柔弱得无力。我一边想着凯,一边冷冷地看着在我身上笨拙用劲的他,大脑一片空白,没有拒绝。最后,F说这是他第一次。此后很多很多时候,他都会说,那是我第一次啊,我撇撇嘴:“别说叫我负责!”他就像个孩子似的,“要你负责,你得对我负责。”每每这时,我微笑看着他,心里有种欲呕的冲动。

F说在我之前他只爱过一个女孩,那是18年前他16岁的事了,那个女孩后来去了美国,他本也想跟着去,母亲不允许,只把他送到中国广州去呆了两年。那女孩一直没回来,他说他一直在等她,直到三年前听说她已经在美国结了婚,才发现早已没有了初时的感觉。

我说,“我不要再结婚,一辈子一次就够了。你年纪也不小了,好好找个女孩娶来做妻子,好好过日子。”“我会改变你的,我会努力,我只要你作我的妻。”他很自信的样子。 “可我只爱凯一个人”,“慢慢就不爱了。爱情可以经营,就像也可以忘却一般。”我摇头,“你真是个天真的孩子。”接着就是静默,时钟在墙上滴答滴答,空调兀自吹着。突然好想哭,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这样。

F的父母对我很好,虽然他母亲是个厉害的角色,我有时有点怕她。每次吃大餐她都要叫上我,每次逛超市,都拉着我的手不停和我说这说那,她的华语比一双儿女都要好。她常常会打听我的家庭情况,打听我将来的打算,偶尔会问些礼数问题,再有意无意说些个婆媳之间的事和她的观点,再说些媳妇应尽的责任,仿佛在让我宽心,让我知道她会是个很好的婆婆,也似乎是在教导我这个她认定的“未来媳妇”,每每这时我就特别注意回话,生怕不小心就让她误解。

我说我不适应这里的生活,最终还是要回去的,要回到父母身边,她马上说,我们以后也不在这里的,我打算在深圳和新加坡买房,一直在看又没合适的呢,以后F要么在深圳,要么去新加坡。我只哦一声,不敢再说什么,那么明显了,我还能说什么,装傻吧。一起出门时遇到朋友,她母亲都拉着我的手对他们说,我待她啊就像自己的女儿一样……F也老喜欢带着我走访朋友,似乎炫耀自己终于有个女朋友,我讨厌他人逼射而来的目光,打量得我浑身不自在,那种笑容耐人寻味,感觉自己都要被剥光了。我开始害怕,我不再愿意和他一起出门,除了吃饭,其他一切走亲访友和宴会我都宁愿一个人呆着,让女佣给我泡方便面。这个城市很小,华人都认识,一点风吹草动就满城风雨,这让我害怕,似乎是害怕一种责任,大概离过婚的人多少都有一些后遗症。我告诉F,我们只是朋友,别总让人误以为我是你女朋友。他笑,认为也没关系啊。我沉下脸低吼,不喜欢!他盯着我半饷,叹口气,好吧,我知道了。此后他倒每次都和人解释我们只是朋友,这让我感觉轻松自在,我喜欢没有责任的自由。

我常和F说,你这么大年纪整天什么都不做,只知道吃喝玩乐,不好吧?再后来,有时和他母亲谈话时也有意无意地提起男人的事业问题,然后她母亲就张罗着给他找合适工作了,他们是商人出身,F说对电脑感兴趣,于是租了房,设计好宣传单和铺面,他母亲让我陪他到首都去进货,交代我把每天的消费记在本子上,回来给她看,还有进货的金额。我听了就头晕,一直想着怎么才能推脱。管账?我最头痛的事了。我的本意是等他工作了就忙了,我就有借口说不好打扰然后搬回去,没想到几乎把自己搅进去。幸而那时首都机场闹水灾,就拖了个把月。

雨季过后的一个周日,听说是不卖电脑了,有日本的什么绣花机来展销,于是叫着我和他们一家人去看。他母亲拉着我的手说,“我是为他想啊,我现在生意在本市已经小有名气了,我本是很希望他们兄妹俩继承下去的,F说喜欢电脑,我也成全他,可是如果能做和我现在的生意挂钩的行业就会好得多,以后接手也没问题。”我频频点头,“阿姨说的是,您真是煞费苦心了。”她接着说,“这种绣花机需要电脑画图设计,他从小就喜欢画画,本也是学设计专业的,也算两边都顾全了,既对了他兴趣,又和我们现在的经营有关。”我一边点头一边想,是啊,在理,可是和我有什么关系?

(七)挣脱

我越来越冷了,有时莫名地对F发火。看得出来,他真的很努力很努力的包容我,也在物质和感情上尽力满足我;其实,我也在暗中努力过,可是慢慢发现的是,我连和他作朋友的兴致都被朝夕相处的乏味磨灭了踪影。我在想为什么和凯谈了6年恋爱,又结婚快一年,我却还没厌倦呢?这是爱和不爱的区别吗?

F的母亲一次又一次提起F年纪大了,他父亲也70了,都希望他早点成婚好抱孙子,然后就用那刀锋一样凌厉的眼神挖掘我眼中的信息,我镇定地说,男孩子嘛,不急的,不急的。心里却在寻思,真的得逃了,要再呆下去,时间越久可是越难抽身,还给老人以为我真想嫁她那饭来张口衣来伸手,什么都不会的宝贝儿子呢。

五个月后,我毅然搬回了那间昏暗依旧的出租屋。理由是F要工作了,我不想再麻烦他总是接送我去学生家里,他母亲说不麻烦不麻烦,可以让司机送的。我笑着摇头,“谢谢阿姨了,我还是回去比较方便一点。”看到自己眼里映出对面一种极力掩藏的愤怒,我赶紧转头顾他。她肯定说我不识好歹,那神情就像到口的肥肉飞了一般,还有种恼羞成怒的味道。我就只有一个信念,逃!

收好行李出门时,我看到F受伤的眼,他一声一声地叹息着,“哎,我的诗诗要走了,呜,我的诗诗要离开我了……”我转身白他一眼,“大男人整天哼哼唧唧,像什么话?谁是你的?!我只属于我自己!”话音一落,又有点心疼这个给了我第一次的男人。心里不禁黯然,凯,我始终没能把爱情成功转移过去。

我曾经也是真的想过在这个陌生的国度找个人打发后半生的,F开始追我时,我也想过是否就依了,他是真的爱我的,虽然,我有时简直感觉这个富家公子像个白痴般的叫我无奈,他单纯到连爱都不知怎么爱。我可以不在乎他走路的姿势有多难看,可以不在乎他相扑一般的身材。可他要是多那么一点点成熟,不是像个小孩子整天撑着个脑袋哼哼唧唧惹人注意,即使晚上他还是一直夹抱个枕头睡觉再把其中一个枕角放进口中做吮吸状也无所谓。要是上街时帮我拎拎包,而不是自顾自的昂首挺胸一路向前;要是吃饭时为我夹夹菜,而不是把所有喜欢的都揽到自己面前,取了也不懂得在推回原位,只顾吧嗒吧嗒的自己吃,让所有盘子都以他为中心呈半月环绕,其他人面前兀自空了一大片;要是他坐下来时,可以不像本地人一样用手摸玩脚掌,可以洗手后再往嘴里送东西,可以像其他华人一样懂点卫生规矩和礼貌;要是他不会换裤子时让裤子如望远镜般睡在他双脚跨出的原地;要是他可以不在公共场合说话和爆笑如雷;要是他可以……也许我会。

没有要是,我不是个会包容的人,更何况是包容一个自己没感觉的人,门都没有。他也不是个可以改变的人,我讨厌至极时会和他说,你可不可以不这样这样。我说这在国内会被认为很没教养,他红着脸笑笑,在这里很正常。再说爱一个人不要总是让他改变,而是要接受他。我马上接口,我本不爱你。他沉默,我知道他定是很伤心了。可我的伤心呢?又有谁知道?让他历练一下也好吧,我为他好呢,以后就不会那么容易受伤了。就像我,我想自凯后应该没人能伤得到我了吧。我是应该感谢他的。凯是我的第一次,我是F的第一次,效果应该是一样的吧。

(七)孤独

搬回来后,我就总回绝着F兄妹的邀约,推说身体不适,或是有课。F一直坚持着,短信,电话,偶尔带堆食物过来,我总是冷面相对,一句淡淡地谢谢,就闭了口。他渐渐地发现了自讨没趣的卑微,肯定还狠狠在心里说我不识好人心,从他又爱又恨的眼神里我就看得出。我讨厌他的眼睛,那种谄媚的眼神丑陋无比,笑起来都不美。我才不理他那故意表现的可怜状,反正我不在乎,再说我也从来没承诺过什么,不必要内疚的。我甚至骄傲地想,我离开是我仁慈,不希望他再沦陷,也好清醒的面对现实,好好寻个女孩结婚生子,过正常人的生活。我可是有过婚姻史,不知怎么应付他那厉害异常的母亲,我可不想过那种似乎低人一等的生活。

再者,F是懦弱的,我从不同情懦弱的人,对于他们,我只有鄙夷。他没有主见,比我还孩子气,除了可以为我挥霍金钱,他一无是处,更何况文化差异如斯。如果是朋友,我大概可以忍受,但,决不可能是我能承认的男朋友,更别谈丈夫。他没有自由,一切都在母亲或妹妹监控下,包括用钱,他身上只带卡,就如她妹妹身上只带钱一般,我讨厌他每次出门前都和妹妹要钱。反正我已经找不到不让我挑剔的一丝一毫了,我有时甚至感觉恶心,居然和他发生过关系。

回到出租屋,生活依旧,思念的空间更多了,凯越来越多的出现在我梦里梦外,没有课的夜里,我都在咖啡屋呆着,偶尔和一两个那人漫不经心地搭讪,说些没有灵魂的话,出了门,谁也不认识谁。我越来越懒了,我想把自己包裹起来,可是又渴望呼吸新鲜空气。

父母总是在电话那头呼唤我,回来吧,我们好想你。你过得好吗?要不要钱?不好在就回来吧,啊。每每这时,我就潸然泪下,想到父母日渐衰老的容颜,我却躲在天涯这边为了那段莫名其妙的婚姻过着人不人鬼不鬼的日子。我到底怎么了?

恨自己恨到要发疯时,我就在夜里用刀片沾着月光在手臂上划啊划,每一条红线都一般长短粗细,像素描里的排线,从腕到肘,密密整齐的排列着,红红的,看进心里又痒又痛,如思念,挠了就痛,不挠又痒,真是剧毒无比。听说破伤风会死人的,说是伤口见了锈就可能感染,不及时治疗就会要了命。我换了片有点锈斑的试试,脑子里想着死在异乡是个什么情景。必然先是被嗜血如命的蚂蚁观光,之后白骨被人发现,等到父母知道时肯定已是个把月了。父母,想到父母时,我加了些力道,划过后,再用手一挤刀口,粗粗的红线上断断续续冒出些红色的小珠子,血色有点暗,大概缺氧了,我想。活着吧,父母没错,别伤害他们,我对自己说。于是再次狠狠地挤了挤那道深深的血口,让可能进去的锈随着血流出来,与破伤风绝缘。

此后的梦里,除了凯外,也多了父母的身影,还有爷爷奶奶外公外婆,远近亲疏的亲戚们,我想我开始想家了,孤独感在疼痛中渐渐清醒了。可想到回家,我还是对自己摇头,再等等吧。伤口还没愈呢。

F开始工作了,真的开始忙了,但常常来短信,总说好忙,好累,我知道他想要什么,他想要我的关心。我很少回复,有时是讨厌,有时是因为有些短信生词很多,我懒得为了不在乎的短信费时费力查字典然后回信。往往在不回他短信的几个小时或一天后,就会收他妹妹的中文信息,一般来说他妹妹的短信我是必复的,一来把她当朋友,二来也想借此告诉F我懒得理他,我知道他们兄妹无话不说的。我想他会知趣。

(八)学生

一个人在久了就会寂寞,更何况是个结过婚还生过孩子的女人。当身体渐渐恢复时,我发现自己有了肉体的欲望,那种人性的本能让我焦灼。

雨季不知不觉又来了,可是没有一丝凉意,这个鬼地方,下雨都能保持30度。我烦躁地在昏暗的房间里踱步。望望惨淡淡的天和如注的雨,一支接一支的吸烟。日子在方便面的膨胀和咖啡的浓稠中流逝。刀片还是归肉体,思念还是归灵魂。

一个周六早上接到个电话,是原来和两兄妹去歌厅唱歌时认识的一个华人小伙子D,说是从F妹妹那问到了我的电话,有人想找我补汉语,方便就见个面,于是约好当天5点来住处接我。记得D皮肤很白,身板不错,很阳光,汉语口语也不错。当时我和F妹妹开玩笑说,这小伙子不错啊,怎么不试试?她说,天,才20岁,我比他大8岁呢。呵呵,我笑,爱情不在乎年龄的。

要学汉语的是个华人,给我的第一印象有两个,一是喜欢毫无表情的“呵呵”两声作答,从脸上看不出喜怒哀乐,有些木讷;二是喜欢留长长的指甲,看上去很干净,甲壳圆润饱满,修剪得也精致,真可用削葱尖来形容,习惯用大拇指居中那个关节发短信,以至于右手拇指比平常人要翘得多。

D介绍,他叫L,我问中文名,B说了串普通话音标里从没出现过的音,D也一脸茫然,只好作罢。D说L还不会汉语,要从头学起。那天到D家开的中餐馆后边的泳池兼像馆搬两把椅子教学的。

从bpmf开始,他是我第一个从起点开始教起的学生,两个多小时下来,感觉极端疲累。之后一起吃饭。他记下我的空余时间,说是希望每天都学,想快快地会说,只要有时间。他确实是个很用功的学生,起码在我教的学生里最勤奋,最用心。我问他学汉语的动机,他只说,自己是个华人,不会华语很害羞,我不解小时候不学,现在才学?他说父亲说福建话,母亲说潮州话,在家里都说本地话的,加上那个时候华校被封,当地禁止学汉语的,只有少数家长偷偷在家里教子女。我叹,悲哀!

车子开到出租房门口时,D说,L问我如果周末有时间可不可以一起到外边游玩并在外留宿,一边学汉语,我说可以啊,反正我闲着。随即付了课酬,道别。

一个星期过去了,这个说要天天学汉语的学生也不见联系我一次,这些生意人就是那么忙。上个月也有一个大老板说补习,那天上了两个小时,过后去高级中餐馆请我吃了顿大餐,末了给我三百元,我美得不行,可那以后就失踪了。我想这个L也一样吧,反正第一次课酬已经给了。

两个星期后的周六晚上,就在我已经要忘了那个长指甲男人的时候,他来电话了,问可不可以一起吃晚饭,说刚下班。十分钟后我坐在他车里,他给我解释着,最近接了个新的工程,很忙,都没时间补习了,有时从早7点一直到晚11点才回家,今天叫我吃饭是希望可以维持联系,否则时间长了就断了,也不好意思再联系了。我笑笑,没关系,何时有空何时补都行,只要我还在。他又面无表情的呵呵两声。我侧头看了看他,突然发现侧面的他颧骨处的皮肤肤色及毛孔形状有些像凯,于是愣了愣。他转过头,呵呵,又是两声。我不好意思的把目光撇正。他带我去吃这里有名的乳鸽,吃饭时我一边指着桌上的餐具教他些词汇,他很用心的记。

坐下前L用纸巾帮我擦了座位和桌子,餐具上来后又用纸巾先擦拭了一番才递给我。开吃时我发现他是我在这里唯一见过的不用手的人,虽然很多华人吃手抓饭时还是用叉匙,但遇到鸡啊什么的一定是用手帮忙的了,他却把个叉匙用得恰到好处,两半一烤一煮的鸽子被他庖师般的技艺分解了,还把最好的肉给了我,我不禁对他有了点好感。是个很讲卫生又懂得体贴的男人。

那天晚上居然梦到了这个白皮肤,小眼睛,长指甲,和有着与凯相似的颧骨处毛孔的男人,醒后发觉自己很花痴。凯,为什么一个细节我都忘不了?

第二个星期六他又来电了,六点,天已全黑。上了车他问我又没去过S市,想不想去走走?说要去见个客户。如果同意当晚出发,次日一早他会客户,然后带我一处转转就回。我想了想,问怎么不早说,要知道我直接收拾东西了。他说电话不好交流,也是,语言不通,说话都是三分英语三分本地话再三分身势语外加一分汉语,只能见面谈。

到了S市时已经夜里十一点半了,进了房才知道,只有一张大床,我指着问,一张床?他呵呵两声,有点尴尬的样子,指指,“你这边,我那边。”我哦一声,放包,镇定。

这里的人似乎没有过夜生活的习惯,开车兜了N个来回都不见一家餐馆还在营业,只好进了麦当劳。有几个美眉露腿露脐又露半个屁屁的坐在我们旁边,身材还不错,我不禁多看了几眼,转眼处发现L也在瞄另一侧刚进来的两个美眉,于是心里笑笑,男人,呵呵。

临睡前我故意洗了头,想等他睡了再躺下去,蜷在大床边缘用一半被子裹严了全身看电视。他却滚了过来,伸出手为我抖弄湿发,一边吹着气。我转头,没关系,不用了,我自己来就好,谢谢!先睡吧。他不理,依然。固执处有些像凯,忆起从前浴后凯在身边用吹风机为我吹发的情景,我也就任着L的好意,多久没人这样关爱我了。

只记得,那夜L很温柔,他有凯的成熟静默也有F的一点点孩子气,我的母性和情欲都被他唤醒了。天要亮时他俯在我手臂里睡去,像个孩子。我盯着他颧骨处大大小小的毛孔,发呆。那一夜他学会了一个中文单词“睫毛”,于是配上原先就会的“长”字,他称我为“长睫毛”,“老师”二字从此消了影踪。

(九)无爱

L常常跑外市见客户,我则常常推了家教随他去。他给的温暖和关怀让我着迷。我需要有人疼,哪怕是暂时的,哪怕是逢场作戏。

L真的很忙,有时我都会心疼他,睡前我帮他按摩,就像当年心疼凯一样。L总是拉住我的手说,没关系,这样你会累,手会酸的,别弄了。每每这时,我在感动之余就笑自己白痴般的倔强,对谁都会心生怜悯。似乎应了凯那句话,别人把我卖了我还替别人数钱。凯是看透我的傻才离开的的吧?我想。

很多时候,一个一个的白天都是我独在宾馆上网或看电视。L总是一早就出门,晚上黑了才回来,然后带我去吃饭。我只是静静静静地等他。他曾和我说过,女人如果希望嫁一个又有钱又能时时陪自己的老公,那就是发疯了。何况我只是他的老师兼情人,我还没有疯。

我们的相处很安静,静得好像彼此不存在,任何的接触似乎都遁入了虚空。只是我们暂时需要,而对方刚好可以填补。我在清醒中迷茫。常常一觉醒来不知身在何处,看着两个赤裸裸的身躯在白色的床单上写着兽欲的放纵,就忘了自己曾经有过的灵魂。

慢慢的,习惯了有他。每次从外城回来不见面的时候,我都会给他短信,L从没有回过,我不知道是忙是不方便还是除了肉体我们什么都没有。可每次他约,我都欣喜地收拾行装坐上他的车,看他的颧骨,握他的手,就像曾经在凯的车里一样,只是那时凯在左我在右,而今反向。

我常常思考自己于L的功用,一来可以学华语,二来可作性工具,三来可以解解长途一人开车的乏闷。我会是第几个呢?为什么男人都这样?大概因为有我这样的女人吧,呵呵,我笑。L转头看我,呵呵,面无表情。

一夜完事后,我贴着他,装出纯纯的娇气:“我好害怕会爱上你……”L圈住我,“可是我已经结婚了。”我愣,爱和婚姻有关?于是恼回“知道,又不要嫁你!”说完滚一边去。L靠过来,拉住我的一只手说,“这不是爱情,爱情不是这样的,爱情没有这么舒服,爱情没有这么甜蜜……”我转身搂住他,轻轻一笑“嗯,知道了,我们之间没有爱情。”

那夜我的心有点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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